認真要寫這篇紀念文時,我才發現,原來上班,就像談戀愛一樣,雖然我戀愛經驗值爆低,然則起頭,總有個值得留戀的點,分手,是不要甚麼多餘理由。
真正進入這間印刷公司前,找工作的時間已超過半年,不誇張,完全沒有面試機會,因此即便這間公司的起薪真是低的誇張,我仍舊留下來,因為我需要經驗值,就像玩Game打怪一樣,總得從零開始。這是間迷你小公司,但適合我不懂人心鬥爭的個性,公司成員只有我與另一位美工助理跟兼職會計,最後就是老闆。誰曉得不到半年後,會計竟然說不幹了,要把會計的工作丟給我,但當時的我俗辣沒有拒絕,因為,我在這公司不到半年,出去也找不到工作。